本公司依照交通部於99年1月13日函頒「觀光旅館業個別旅客直接訂房定型化契約範本」辦理,詳細內容請至交通部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\消保事項專區\觀光旅館業\定型化契約專區查詢。
旅客住宿日當日取消訂房扣預付訂金金額100% 。
旅客於住宿日前1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80%。
旅客於住宿日前2-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70%。
旅客於住宿日前4-6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60%。
旅客於住宿日前7-9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50%。
旅客於住宿日前10-13日內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30%。
旅客於住宿日前14日前(含14日)取消訂房扣房價預付訂金金額0%。
以上法令規定比率有所異動,則依照觀光局頒佈《定型化契約》之最新規定為準。